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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訂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1日(星期四)辦理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

發佈者 : 施特教組長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三、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餘之名額,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市旨揭安置之餘額,業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公告於下列網站:
1、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
2、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etspec.tc.edu.tw/Web/)。
3、本市立啟明學校(https://cmsb.tc.edu.tw/p/403-1089-3430.php)。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113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1日(星期四)止】,請學校務必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上開時程內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3年7月31日(星期三)。
(四)報到日期:113年8月7日(星期三)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四、本局訂於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假本市山線特教中心(豐原國小內)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
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另請需協助報名旨揭餘額安置之學校,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至網站「https://reurl.cc/0veA7l」填報報名資訊,俾利本局彙整學生報名資訊後,另案通知各校送件審查時段。
六、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七、倘有經本局許可在機構或團體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欲報名旨揭安置管道,請設籍學校協助辦理報名事宜。
八、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轄內各國中,如有學生欲報名本市餘額安置,請各國中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並依本函說明五事項,上網填報相關資訊,俾利本局排定審查時間。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資料審查作業」,請學校依旨揭
期限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請依上開時程依簡章規定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往,以免延誤報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並請學校惠予實際工作人員於辦理報名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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