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師生學習帳號使用規範,請各位師生留意注意事項!
節錄重點說明:
一、管理依據
(一) 學習帳號之服務內容、空間容量與使用期限得依google官方之服務政策與條款調整。
(二) 學習帳號管理單位為資網中心,得依據本使用規範自訂管理政策或應遵循事項,並經公告後據以執行,服務對象有配合之義務。
二、使用範圍
(一) 學習帳號僅供學習輔助使用(例如線上教學、會議、繳交作業等),應避免使用於非關學習之應用程式或網頁(例如線上金融服務或遊戲網站等)之聯絡或綁定帳號資訊。
(二) 倘因師生身分異動(消失),或違反本使用規範、google及資網中心管理政策,致學習帳號須停權(無法登入)、收回或刪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應自負全責。
三、使用期限
學習帳號之使用期限開始自服務對象之註冊 (設定)資料傳送至資網中 心相關應用系統並啟用之日起, 並審酌資安防護因素,倘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學習帳號不再有學校專人管理,則該帳號分別核予 3 個月移轉資料期限,逾期則予以停權、帳號收回或刪除 。
(一) 服務對象身分異動(師生身分消失),例如教師與職員離職或退休,或高中職3年級學生畢業後。
(二) 國中小畢業學生升讀至未使用學習帳號之學校,離開原就讀學校後。
(三) 高中職以下學生轉學至未使用學習帳號之學校,離開原就讀學校後。
四、空間容量 (請自行完成雲端硬碟空間整理、備份)
帳號儲存空間超過限制,系統會禁止使用者建立Google文件、試算表和簡報,其他服務品質也會降低,且該帳號予以停權,倘經申復通過者,核予2週移轉資料期限;逾期仍未符規定者,資網中心得本權責收回帳號或刪除資料。
(一) 學習帳號之空間容量為服務對象所共用且有限,並考量個別學習帳號使用期限屆期後資料移轉之難度,爰學習帳號之空間容量暫訂教師與職員每個帳號上限30G、學生每個帳號上限20G,且資網中心得視需要經公告後據以調整。
(二) 服務對象使用之空間容量超過上項規定者,該帳號予以停權,倘經申復通過者,核予2週移轉資料期限;逾期仍未符規定者,資網中心得本權責收回帳號或刪除資料 。
詳細規範,請參閱附件檔。
如有任何問題,或遭停權欲申請復權,請致電 04-23952340 轉14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