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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0學年度藝術才能美術班學生鑑定管道一審查結果。

發佈者 : 鐘特教組長

一、依據110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小組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如學生術科分數達正取標準,確定正式錄取本校藝術才能美術班。請於收到管道一結果通知書(正取)後,至大華國中輔導室特教組報到,期限為簡章上公告日期110/4/23(五)下午4點整,如超過時限未報到,視同自動放棄,同時會啟動備取遞補作業,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未報到缺額,請家長與考生注意報到期限。

備註:

●報到時段為110/4/19(一)至110/4/23(五)上午8點至下午4點整,中午亦可受理。

●因報到時段為國小上課時間,可由家長持「鑑定結果通知單」向大華國中輔導室代為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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