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資優學生『 Super Summer Camp』活動
發佈者 :
鐘特教組長
主旨: 有關「11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資優學生『 Super Summer Camp』活動」,請各校於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推薦學生相關資料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841號函辦理。
二、 本案活動係國教署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共計6區(國中組:北區、中區、南區;國小組:北區、中南區、南區);本局得推薦人數為國中組計17人、國小組計9人。
三、 案內活動相關資訊如下,其餘時間、地點等事項請詳閱實施 計畫(如附件):
(一) 參加對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國民中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
(二) 推薦原則:
1、 以未參加114年度國中小資優學生夏令營隊的學生為優先。
2、 國中組以114學年度國中七、八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國小組以114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
3、 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
(1) 身心障礙學生(請出具相關證明)。
(2) 原住民(請出具相關證明)。
(3)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出具相關證明,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非一般清寒證明)。
(三) 活動費用:基於活動費用部分負擔原則,參加學員需繳交2,520元(內含劃撥手續費20元)以支應活動學員膳費、服裝、材料等費用;未於期限內完成劃撥手續者,視同放棄參加資格。
四、 請校內安置資優學生之學校,務必轉知資優學生及辦理推薦報名,說明如下:
(一) 學校推薦方式:
1、 各校推薦各區參加學生不得重複,且請於 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學校推薦報名表」暨「學員基本資料表」(格式如附件)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逾期不予受理。
2、 另請學校於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 Super Summer Camp』學校推薦報名表之word檔以電子郵件傳至angel94203@gmail.com。
(二) 本局推薦方式:
1、 符合「推薦原則」之參加對象優先錄取,若前述對象逾 各組各區之名額,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正取及備取 名單。
2、 符合「推薦原則」之對象全數錄取後倘仍有餘額,其餘 學生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錄取人員。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841號函辦理。
二、 本案活動係國教署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共計6區(國中組:北區、中區、南區;國小組:北區、中南區、南區);本局得推薦人數為國中組計17人、國小組計9人。
三、 案內活動相關資訊如下,其餘時間、地點等事項請詳閱實施 計畫(如附件):
(一) 參加對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國民中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
(二) 推薦原則:
1、 以未參加114年度國中小資優學生夏令營隊的學生為優先。
2、 國中組以114學年度國中七、八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國小組以114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
3、 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
(1) 身心障礙學生(請出具相關證明)。
(2) 原住民(請出具相關證明)。
(3)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出具相關證明,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非一般清寒證明)。
(三) 活動費用:基於活動費用部分負擔原則,參加學員需繳交2,520元(內含劃撥手續費20元)以支應活動學員膳費、服裝、材料等費用;未於期限內完成劃撥手續者,視同放棄參加資格。
四、 請校內安置資優學生之學校,務必轉知資優學生及辦理推薦報名,說明如下:
(一) 學校推薦方式:
1、 各校推薦各區參加學生不得重複,且請於 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學校推薦報名表」暨「學員基本資料表」(格式如附件)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逾期不予受理。
2、 另請學校於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 Super Summer Camp』學校推薦報名表之word檔以電子郵件傳至angel94203@gmail.com。
(二) 本局推薦方式:
1、 符合「推薦原則」之參加對象優先錄取,若前述對象逾 各組各區之名額,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正取及備取 名單。
2、 符合「推薦原則」之對象全數錄取後倘仍有餘額,其餘 學生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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