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臺中市政府函以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事。

發佈者 : 王人事佐理員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轉勞動部115年3月20日勞動條4字第1150147931號函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