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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案

發佈者 : 鐘特教組長
主旨: 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案,請各校協助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於規定期限內進行校內初審及鑑定報名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9年12月14日召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辦理。

二、 旨揭簡章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組織職掌-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各校逕自下載詳閱,且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學生及其家長,並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校內初審及鑑定報名等相關事宜。

三、 旨揭鑑定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簡章:

(一)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時間:110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

2、 報名地點:臺中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臺中國民小學內,臺中市東區臺中路153號)。

3、 報名方式:請學校依簡章規定協助學生填妥相關報名表件並經學校特推會初審通過後,由各校攜帶學生報名資料至承辦學校報名暨領取鑑定入場證。

(二) 鑑定項目及時間:

1、 高一年級學科成就測驗:110年1月30日(星期六)。

2、 個別智力測驗:110年1月31日(星期日)。

(三) 鑑定地點:臺中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臺中國民小學內,臺中市東區臺中路153號)。

四、 請各校惠予實際至承辦學校報名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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