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者 :
徐人事主任
一、依本府人事處113年11月20日中市人給字第1130009230號函辦理。
二、現行喪禮訃聞印發雖非屬必然,惟考量訃聞資料有助於機關人事人員判斷公教員工是否使用本市公立殯葬設施,增進服務機關第一線初審之正確性,爰訃聞資料修正為非必要檢附文件,可視申請人印製情形提供。
三、檢送修正「臺中市政府結合社會資源別世安息實施計畫申請流程」1份,並同步置於本處網站/專區服務/員工福利專區/別世安息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二、現行喪禮訃聞印發雖非屬必然,惟考量訃聞資料有助於機關人事人員判斷公教員工是否使用本市公立殯葬設施,增進服務機關第一線初審之正確性,爰訃聞資料修正為非必要檢附文件,可視申請人印製情形提供。
三、檢送修正「臺中市政府結合社會資源別世安息實施計畫申請流程」1份,並同步置於本處網站/專區服務/員工福利專區/別世安息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