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研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1份,請查照。
發佈者 :
徐人事主任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30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46321號函轉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219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上開規定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教育部研編旨揭指引提供參考如附件。
二、教育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上開規定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教育部研編旨揭指引提供參考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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