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教職員恪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發佈者 :
徐人事主任
一、依本府教育局109年9月25日中市教政字第1090084531號函辦理。
二、教師節及中秋節將至,請各位教職員恪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尤其,切勿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要求學生、家長餽贈財物。
三、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二、教師節及中秋節將至,請各位教職員恪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尤其,切勿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要求學生、家長餽贈財物。
三、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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