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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疫情期間,出國相關規定。

發佈者 : 徐人事主任
(轉知)重申疫情尚未趨緩、疫情指揮中心亦尚未解散,教職員工同仁如需出國前往衛福部疾管署發佈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一級(注意)、第二級(警示)之地區者,應專案陳報本府教育局轉陳市府核定後始得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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