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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各級學校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資訊

發佈者 : 盧午餐秘書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32132號函辦理。

二、 各級學校應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 webap. rusen. stust. edu. tw/ RusenShort/Login.aspx)確實填報以學校名義與中國大陸機關(構)辦理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實體與視訊活動)。

三、 檢送赴陸教育交流系統操作手冊及檢核表各1份。系統填報請詳平臺系統操作手冊,或洽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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